此次行动,重点突出“三方面”监察以确保执法效果:一是突出对安全生产管理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监察。通过对生产经营单位建章立制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使用、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监察,增强企业安全生产意识,提高企业对安全生产法律、法规的认知水平,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。二是突出对合成氨生产及充装的监察。监察企业自动控制装置、安全设施设备的设置与维护等情况,引导企业采用新工艺、新技术,强化企业对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、设施、设备以及重大危险源的管控,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,有效防范事故发生。三是突出对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察。监察企业设置职业健康管理机构,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、操作规程、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,配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配备与使用情况,督促企业严格执行《职业病防治法》,落实职业病防治管理各项规定,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