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安监部门督查省内一家企业时,目睹了二三十元劣质劳保防滑鞋存在的触目惊心安全隐患。执法人员当即指出:“像这样的防滑鞋,没有经过安全测试,防滑标准不达标,一旦发生滑摔事故命都保不了,是对职工生命严重不负责任!”
防滑鞋顾名思义是具有防滑功能的,为了工人的安全生产的鞋子,让工人在工作的时候遇到危险可以保护自己的足部安全,甚至保护自己的生命。
有些企业为了应付检查,用劣质防滑鞋给劳动者使用着实让人气愤。国家对于防滑安全鞋是有严格规定的,不符合标准的是不允许使用的,而就是有企业无视相关规定,视工人的生命与不顾,连一个“真正的”防滑鞋都不肯出,而企业自身也应该明白这种廉价的防滑鞋是很危险的,真出现情况是保护不了工人的。
就算企业只讲利益,那么单从简单的经济利益考虑也不能这么做,如果工人一旦出现危险,企业承担的责任岂是一双防滑鞋的价格所能解决的,是要按《劳动法》承担相关责任的,而即便是企业再赔偿,对工人造成的损失也是无法挽回的。
安全无小事,任何容易产生隐患的因素都应该杜绝,小小的防滑鞋质量不过关隐藏的是大隐患,劣质的劳保防护鞋是绝对不能穿在工人的脚上的。通过这个报道也给所有企业敲响了警钟,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是第一位的。
